沼气发电站运行人员应接受机组操作和运行安全技术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。运行人员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防护用品,工作时要穿戴齐全。机房工作人员应树立牢固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责任心,不准带火种进入机房,电站内不准动用明火。电站内配备灭火器材,安放在危险区附近,且放取方便。工作人员应学会消防器材的使用操作方法。电站工作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不同类型的失火(如电、沼气、油失火)应釆取的方法和使用的灭火器材。
发电机组操作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命令,发电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。操作必须有两个人进行。机组启动和工作过程中回转两侧不准站人。
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,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,包括停电、检电、装设临时接地线、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,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,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,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,方可开始工作。
工作结束时,工作人员撤离,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,并共同检查,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,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设施,恢复送电。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,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。值班人员每天汇报一次机组的运行情况、机组有无异常、需要准备的维修配件,机组出现问题及派出情况等,并且每天下午四点前汇报每台机组的电量。严格交接班制度,交接内容包括交接班记录、机组有关数据记录、机组外观及内在质量、油水的添加、工作场地的文明生产规格化及值班室的卫生等都要符合要求,否则不予接班。如果不按要求接班,当班所发生的三切问题,由当班者负责。
服从指挥,听从安排,杜绝一切不安全的操作,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。严格贯彻执行“电站操作规程”和“电站维护保养规范”,确保电站的高效运行。